人事处

(一)负责人事制度、人才规划、方案的起草制定。

(二)负责机构设置、人员编制、岗位设置的调整及实施。

(三)负责干部任免、考核、领导干部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。

(四)负责职称评审、各类人员的年终考核、奖惩与晋升。专业技术人员、职员职级岗位的聘任。行政后勤人员的绩效考核等工作。

(五)负责各类人才引进、博士后管理、各类人员的招聘、录用、辞职等工作。

(六)负责劳动工资管理、职工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。

(七)负责各类人才项目申报、人才推优、人才统计等工作。

(八)负责干部人事档案及人事处内文书档案的归档整理及管理工作。

(九)负责出国政审、因私出境审查等工作。

(十)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负责人及联系方式:

潘峰英(处长),电话:021-34293600;邮箱:panfengying@shvri.ac.cn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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